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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建筑学创新实验班招生选拔工作及选拔程序

发布时间:2023-08-28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班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定于20239月开展2023级建筑学创新实验班(入校后)选拔工作,拟面向全校选拔30名建筑学创新实验班新生。报名资格以及选拔程序等以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3级各类实验班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ugs.hust.edu.cn/info/1142/5593.htm)要求为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学创新实验班基本信息

2023级建筑学创新实验班培养目标以及专业等信息详见“2023级建筑学创新实验班培养计划

二、建筑学创新实验班报名资格

1.符合学校报名资格规定的所有学生

2.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综合素质好;

3.具有活跃思维、创新的意识和主动实践能力。

三、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

有意向且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手机客户端或电脑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实验班,报名操作说明参阅《学生专业变更网上操作说明》。

学生网上报名时间:825日上午9:00828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时,学生须如实填报表格信息,确保符合报考实验班报名资格和填报内容无误,以免影响审核和录取结果。

2.招生选拔

笔试科目:数学、综合、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笔试总分计算:由本科生院按照笔试总分=数学(权重 1.0+综合(权重 0.5+英语(权重 0.5来计算,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面试入围比例:面试入围人数与计划招生人数比例为 1.51

考试时间:92日(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上午8:3010:00数学、10:1011:10综合;下午14:0015:30英语。

3.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时间:99日)

按笔试成绩确定实验班学生拟入围面试名单并通知学生,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统一按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评定,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专家组根据学生面试表现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给予面试成绩。

注:面试可携带资料包括课外实践、公益、竞赛、创新活动等体现综合创新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预录名单报送

根据学生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本科生院。

5.公示

本科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若出现学生主动申请退出等情况,则按照综合得分高低顺次确定补录人选。

6.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发文公布。

本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本科生院。未尽事宜由院本科教务、学生工作组和建筑学系负责解释。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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