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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6-03-08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2014〕10号)及当年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制度如下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考核办法和转入办法。

一、 本院转专业初试采用学校统考的英语和本院组织的专业素质基础考核两门课程。专业素质基础考核包括美术考试和专业素质综合面试组成。

先进行英语和美术考试,根据教务处返回的两门课程的总分排序,参照各专业转入学生的名额等确定进行复试的转入学生名单。

复试采用综合考察面试(100分),最后按照美术占50%、面试占50%计算本学院的自考科目成绩,与学校统考的英语计算最终转专业考核总成绩。由教务处对总成绩排序,录取原则上按成绩顺位录取。

二、 建筑、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专业素质基础课程的考试为美术(素描),

由2名或以上的老师共同打分(百分制),采用密封闭卷的方式进行评分。

1. 转专业美术考试分两个部分:绘画考试;试题考试。

绘画考试(80分)

评分标准:(1)构图20分(重点考察审美感知能力)

(2)形态感知20分(重点考察对空间形态的感知能力)

(3)绘画技巧20分(重点考察动手能力及绘画基础的把控能力)

(4)审美表达20分(重点考察艺术修养)

试题考试(20分)

2. 评分标准:(1)空间认识10分(重点考察学生的空间想象能力)

(2)艺术史知识或人体尺度等专业知识的认识10分(重点考察学生的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及知识广度)

综合评分:是根据学生2个考试部分的卷面评分相加得到,不做各单项计分。

3. 备注:本考试注重的是学生的综合能力的考察 ,不是纯粹的图面优美程度的比拼。通过考试我们选出空间感知能力优良,对生活有热情且善于观察,有艺术审美,动手能力强,对建筑、规划、景观专业知识有所涉猎的学生。

三、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对本专业的基本理解和所具备的的基本素质,以及相关的能力和心理素质方面的测试,面试采用3人及以上的面试小组根据学生的表现打分(百分制)。

1. 面试考查领域及参考内容
1)专业学习前提条件

专业兴趣,专业基础(绘画、摄影、设计等)。
2)专业认知

对建筑、城乡、风景园林等的认知水平,及相应学科和职业的认知水平等。
3)专业潜质

政策法规意识,社会责任感;
宏观视野,理性思维能力,创新能力;

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

生理方面(有无色盲、色弱等);心理方面等。


2. 面试组织
1)由本科教学主任负责组织面试;
2)由3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教师和1名学工组老师组成面试小组,负责面试考查与评分;
3)参加面试的老师应认真填写《(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招收转专业学生综合面试评分表》;
4)对于面试评分的相关申诉,由系务会讨论并裁决。


四、参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并考虑当年本院各专业转出的人数以及师生比等方面确定本院各专业的转入人数。

五、根据国家和学校等相关要求,对于确实因生理、心理等原因不适合本学院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本学院酌情可以拒绝转入。

六、 本方法的解释权归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最终申述由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裁定。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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