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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办事流程

发布时间:2016-03-30 作者:123 浏览次数:



建规学院国际交流学生出国管理规定(研究生)

近年来建规学院学生出国机会增多,对于国际交流研究生本院做以下规定:

1.有意报名的建规学院硕士生,先到建规学院填备案表(研究生需写申请,征得导师同意并签字,

2.向学院递交出国申请,在学工组和研究生教务办备案

3.在HUB系统上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具体表格也可查看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ust.edu.cn/Cultivate/tableDownLoad.htm“学籍管理”单元下的研究生出国()申请表。填写后打印,按步骤交由导师、建规院系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并交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尹红云老师处。尹老师:87542852

4.学校国际交流学院负责部分学校出国手续的办理。如UF,可联系国际教育学院老师处名87792412,并进行信息录入。

5.按时完成学校注册

6.学院无法对出国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请学生在外注意个人安全,学生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建议务必购买国外留学保险。

7.保持与国内辅导员及导师的联系,及时了解学院动态,以备突发情况的发生。

8.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要求进行出国前、回国后准备工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ust.edu.cn/readNews.do?newsID=2439

备注:建规院规定申请人需修满所有学位课程学分才能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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