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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学创新实验班招生选拔工作及选拔程序

发布时间:2020-09-07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班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定于20209月开展2020级建筑学创新实验班(入校后)选拔工作,拟从本学院和其他学院选拔5-15名建筑学创新实验班新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学创新实验班基本信息

2020年建筑学创新实验班培养目标以及专业等信息详见“2020年实验班建筑学创新实验班培养计划

二、建筑学创新实验班报名资格

1.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综合素质好;

2.具有活跃思维、创新意识和主动实践基础;

3.符合上述实验班招生基本信息中所列条件。

三、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

有意向且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手机客户端或电脑网上报名,并到学生所在院(系)核对、签字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实验班。报名操作说明参阅《学生专业变更网上操作说明》。

学生网上报名时间:917日上午9:00919日下午18:00;学生线下核对确认时间:920日,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时,学生须如实填报表格信息,确保符合报考实验班报名资格和填报内容无误,以免影响审核和录取结果。

2.招生选拔

1)考试科目:英语(即新生英语摸底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学校通知);

2)高考的数学成绩(高考成绩计算方法为:高考成绩/本省高考录取最高分×100);

3)报名时提交的素描、色彩等美术作品或者其他的课外实践、创新活动等获奖奖项(必须由自己完成,若有违规,一经查出,免去实验班申请资格)

按照新生英语摸底考试成绩权重占40%,高考数学成绩权重占40%,个人美术作品成绩或获奖奖项占20%的办法,计算确定每位学生的综合成绩。

3.个人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时间:923日)

按综合成绩确定各实验班学生拟入围面试名单并通知学生,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统一按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评定,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专家组根据学生填报申请材料、面试表现等给予面试成绩。

4.预录名单报送

根据学生的最终成绩(综合成绩*70%+面试成绩*30%),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教务处(南三楼321室)。

5.公示

教务处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若出现学生主动申请退出等情况,则按照综合得分高低顺次确定补充人选。

6.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发文公布。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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