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2022级建筑类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2022级大类招生入学的学生在经过军训期间的专业认知教育后进行专业分流。学院将以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为依据,落实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和择优的原则,完成按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建筑类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副院长、各系系主任组成,建筑类专业分流工作由领导小组指导实施。
二、专业分流对象
参加建筑类分流的学生是指2022年高考录取为建筑类的学生,分流专业包括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三、专业分流时间
建筑类2022级新生专业认知教育后、军训结束前(具体时间见分流流程)。
四、专业分流方案
专业分流根据志愿优先和综合成绩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先根据学生第一志愿填报情况进行专业分流,若某一专业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数超过该专业规定的人数,则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规定人数录满为止;对于未能满足第一志愿的学生,按照综合成绩再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根据其所填报的第二志愿开始进行专业分流;若第二志愿仍不能满足,则考虑学生的第三志愿。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80%+面试成绩×20%;
高考成绩=高考分数/本省高考录取最高分×100。
学院组织评审组开展面试,每位学生准备3分钟的自我陈述(自我介绍、专业认知、相关材料说明等),面试时可携带课外实践、公益、竞赛、创新活动等体现综合创新能力的相关材料。
特殊情况:
1、港澳台学生无高考成绩,取其他同学高考成绩/本省高考最高分×100的中位数作为其高考成绩。
2、民族生单独进行专业分流。
五、专业分流流程
1、专业认知教育
开学初由学院统一组织各系开展专业认知教育和引导,使学生充分了解分流要求及专业特色,确保分流工作顺利开展。
2、专业志愿填报
9月8日(时间变更则另行通知),学生在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的基础上,填报个人专业志愿。学工组负责统计学生志愿填报情况。
3、专业分流面试
9月10日(时间变更则另行通知),学院根据志愿填报情况组织面试。
4、成绩公示、上报及确认
面试后,结合高考成绩计算得到的综合成绩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内,如对分流结果存在异议,学生本人可向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进行书面申述。公示结束后,学院按照公示结果进行专业排班,并上报学校本科生院。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2022级建筑类招生的学生,由学院建筑类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