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3年度宋庆龄未来助学金项目推荐工作,按照我校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签订的助学金合作协议书有关要求,现将助学金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告知:
一.资助对象:
2023年度宋庆龄未来助学金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所学专业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女生),包含以下20个院系:1.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2.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5.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6.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7.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9.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10.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1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1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13.航空航天学院、14.网络空间安全学院、15.软件学院、16.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17.数学与统计学院、18.物理学院、19.化学与化工学院、20.集成电路学院。各院系可以按照评选条件,申报助学金一名。资助金额:5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道德品质端正;
(5)正式注册的在校本科生;
(6)完成困难认定,并且本学年尚未获得其他社会捐赠奖学金。
三.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
该项助学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 评选过程中要注重申报者的综合素质,全面衡量申报者的各方面表现。符合奖助学金条件的申请者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助学金申请表格》。经学院评审公示通过并签署意见后,将学生个人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报华中科技大学学工处本科生办公室资助中心。
四.评审材料(所有材料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统一命名:院系+学生姓名+学号 包含以下四项材料即可)
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格
(电子版+纸质版手写签名);
2.个人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手写签名);
3.个人证明材料汇总(电子版,建议做一个目录):
4.其他参考资料。
五.评审材料要求
申请本助学金的学生和相关院系应实事求是,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应具体生动、重点突出的介绍本人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如填写内容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助学金者,一经查实,将撤销资助。
上述评审材料于2023年12月27日17:00前提交至970516987@qq.com,纸质版提交至南四楼N112肖俏老师处,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