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院转专业考核采用专业素质基础考核与原专业基础成绩考察两部分组成。
专业素质基础考核由美术(素描)考试和专业素质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100分制),最后成绩按照美术占50%、面试占50%计算,原则上按成绩顺位录取。
原专业基础成绩考察,预转入本院的学生需要提供在原学院已修课程的成绩单,无不及格,否则取消资格,顺位录取。
二、专业素质基础考核一:美术(素描)考试(时间:2019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地点:南四楼美术教室,考生自带画板、绘画工具,4K图纸一张。)
1.美术(素描)考试分两个部分:绘画考试;试题考试。
绘画考试(80分)
评分标准:
(1)构图20分(重点考察审美感知能力)
(2)形态感知20分(重点考察对空间形态的感知能力)
(3)绘画技巧20分(重点考察动手能力及绘画基础的把控能力)
(4)审美表达20分(重点考察艺术修养)
试题考试(20分)
2. 评分标准:
(1)空间认识10分(重点考察学生的空间想象能力)
(2)艺术史知识或人体尺度等专业知识的认识10分(重点考察学生的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及知识广度)
三、 专业素质基础考核二:综合面试(时间:2019年12月15日下午2:30开始;地点:南四楼)
主要考察学生对本专业的基本理解和所具备的的基本素质,以及相关的能力和心理素质方面的测试,面试采用3人及以上的面试小组根据学生的表现打分(百分制)。
面试考查领域及参考内容:
(1)专业学习前提条件
专业兴趣,专业基础(绘画、摄影、设计等)。
(2)专业认知
对建筑、城乡、风景园林等的认知水平,及相应学科和职业的认知水平等。
(3)专业潜质
政策法规意识,社会责任感;
宏观视野,理性思维能力,创新能力;
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
生理方面(有无色盲、色弱等);心理方面等。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