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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学生发展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2 作者:朱教藤 浏览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
为做好2017年上半年学生预备党员发展工作,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2016年5月1日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连续培养至今;

2. 参加华中科技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课培训,并结业;
3.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最近两个学期无挂科;
4. 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5. 未出现违纪情况。


二、工作安排
1.即日起至3月28日,各党支部书记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并且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的积极分子名单进行汇总,发给各班级团支书。

2.4月7日前,各班级团支书根据党支部提供的名单,组织班级同学对本班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评议,按推荐程度,形成发展对象的推荐名单,以附件1形式,报给党支部。

3.4月12日前,各党支部汇总班级团支部提交的发展对象推荐名单,召开支部大会,听取培养联系人、年级辅导员以及党支部党员的意见,确定本学期拟定为发展对象的名单。

4.4月13日前,各党支部将拟定为发展对象的名单发给学工组党建助理朱世杰942690206@qq.com,由学院党建小组负责在各宿舍楼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5.4月23日前,学院根据公示情况以及师生反馈意见,进一步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并通知相关党支部的党支书来学工组领取《华中科技大学党员发展综合材料》及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内相关材料。同时,学院对拟发展对象父母亲属发政审函调信。

6.5月10日前,党支部分别召开群众评议大会和党内评议大会,并形成讨论记录,写入《华中科技大学党员发展综合材料》。同时,还要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根据积极分子培养期表现、政审情况和各方意见,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填写“党支部对该同志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7.5月15日前,各党支部将发展材料交至学工组。包括:1份入党申请书,近4个季度的思想汇报,1篇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华中科技大学党员发展综合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复印件。
8.5月22日前,学院审核发展材料及学生平时表现情况,召开预审会。
9.5月30日前,学院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
10.6月5日前,学院组织发展对象集中填写《入党志愿书》。
11.6月15日前,各党支部召开发展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并将《入党志愿书》填写完整。党支部书记登录“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预备党员发展操作并上报。
12.6月20日前,学院党委组织专人对发展的同学进行专门谈话,收齐全部发展材料,并召开复审会。


三、注意事项
1. 各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 支部大会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并做好会议记录。
3. 各种材料必须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党员发展材料书写参考》中的有关要求规范填写。
4. 入党积极分子还没有完成政审的,支部书记要尽快领取并寄出政审函调材料。

建规学院学工组

2017年3月22日

附件1:班级团支部推荐重点发展对象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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