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相关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专题教育
各党支部要引导广大毕业生党员深刻认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严肃性,要专门组织毕业生党员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专题教育,学习组织关系转接的工作流程,务必使每名毕业生党员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保证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
对于无正当理由、应转不转党员组织关系、不按期去指定党组织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情况,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给予相应党纪处分,直至除名处理。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程序
1、根据毕业后去向不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出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出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升学继续深造的党员。在本院系升学的,组织关系不转出,仅需通过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支部间转移操作;到本校其他院系或国内其他高校升学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出到本校其他院系或升学高校党组织;出国(境)升学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出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还可向其所在院系党组织申请保留党员组织关系。
(3)没有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出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还可向所在院系组织提出申请暂缓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2、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基本程序及时间节点
(1)6月6日下午5:50前,毕业党支部书记到南四楼学工组领取《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并发放给支部毕业生党员。
(2)党员本人向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询问是否同意接收,确认介绍信抬头、转入单位名称等信息后,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请在6月6日前到学工组集中,6月12日前提交所在党支部。
(2)党支部核实确认无误后,将支部党员转出信息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操作,并在6月13日下午5:50前,将支部成员填写的《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交到建规学院南四楼学工组,由学院党委集中审核。要求录入的栏目内容应当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党员去向须明确去何单位党组织,不能用“贵处"两字代替。党员的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等信息都应予以明确。
(3)建规学院党委审核转出党员信息,开具介绍信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签领单》。6月20日下午2:30-6;00,是本科毕业生党员集中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请本科毕业生党支部书记尽早到南四楼指定教室负责发放本支部党员的介绍信。党员领取介绍信时须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签领单》上签字确认,同时仔细阅读介绍信背面的注意事项,党支部书记应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联粘贴在《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背面相应栏目。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
6月21日下午2:30-6;00,是研究生毕业生党员集中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请研究生毕业生党支部书记尽早到南四楼指定教室负责发放本支部党员的介绍信。
(4)党员本人应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党员应督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通过邮寄、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其原所在党组织反馈介绍信回执联。无回执联将严重影响组织关系及档案转出。
党员应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对因个人原因遗失介绍信的党员,党委将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令其做出书面检讨。
(5)党员应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及时办理结转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介绍信自动作废。
3、办理暂缓或保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注意事项
(1)办理暂缓的党员本人如实填写《暂缓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表》(附件2),并在6月12日前提交所在党支部,党支部核实确认无误后,6月13日前携带《暂缓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表》报建规学院党委审核。办理暂缓的党员应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暂缓期一般不超过2年。
(2)办理保留党员本人如实填写《保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审批表》(附件3),并提交境外邀请信、入学通知、护照、签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在6月12日前提交所在党支部,党支部核实确认无误后,携带《保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审批表》6月13号前报建规学院党委审核。保留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3)办理暂缓和保留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党员需领取学院党委审批过的《暂缓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表》和《保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审批表》,领取时间与介绍信领取时间相同。
建规学院学工组
2017年6月5日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暂缓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申请表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