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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11月“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11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计划通知如下:

一、 “支部主题党日”主题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的重要历史时刻召开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深刻指明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战略举措,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建议》,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交流,谈认识、谈体会、谈建议,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学校学院发展的强大动力。

2.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对持续推动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完成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学典型案例、听理论宣讲,交流学习体会,推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规定动作

1. 交纳当月党费。党员通过党支部缴纳当月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 讲授微党课。围绕本月主题和相关内容开展讲党课。落实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各支部党支书讲党课制度,鼓励开展普通党员轮流讲党课。

3. 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围绕本月主题,结合支部实际和党员岗位职责,引导本支部广大党员展开学习讨论,进一步相互交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三、基本要求

各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精心准备学习材料,认真组织实施,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也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果,真正做到学习入心、入脑。积极通过学习强国提升理论水平。特色党日、组织生活会需用会议记录本及时记录,学院将安排不定期抽查。

联系人:庞灿楠

电 话:027-8754365615972118227

邮 箱:pcn-hust@qq.com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委员会

20201110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http://www.12371.cn/special/19jwzqh/(共产党员网)

2.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http://www.xinhuanet.com/2020-09/14/c_1126492454.htm(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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