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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5月“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5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计划通知如下:

一、“支部主题党日”主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原文)。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全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总结历史经验、认识历史规律、掌握历史主动,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全面领会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强调,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与时俱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规定动作

1. 交纳当月党费。党员通过党支部缴纳当月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组织集中测试。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对党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开展测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

3. 讲授微党课。围绕本月主题和相关内容开展讲党课。落实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各支部党支书讲党课制度,鼓励开展普通党员轮流讲党课。

4. 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围绕本月主题,结合支部实际和党员岗位职责,引导本支部广大党员展开学习讨论,进一步相互交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三、基本要求

各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精心准备学习材料,认真组织实施,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也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果,真正做到学习入心、入脑。积极通过学习强国提升理论水平。特色党日、组织生活会需用会议记录本及时记录,学院将安排不定期抽查。


联系人:庞灿楠

电 话:027-8754365615972118227

邮 箱:pcn-hust@qq.com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委员会

2021512日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1.《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http://www.12371.cn/2021/04/22/ARTI1619087467469356.shtml(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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