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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1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11月“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计划通知如下:

一、“支部主题党日”主题

1.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20181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师生党支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2.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416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进一步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特别是对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及党员队伍建设相关内容的学习,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109日,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今年是辛亥革命110周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人民正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我们要学习和弘扬为振兴中华而矢志不渝的崇高精神,激励和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矢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规定动作

1. 交纳当月党费。党员通过党支部缴纳当月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组织集中测试。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对党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开展测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

3. 讲授微党课。围绕本月主题和相关内容开展讲党课。落实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各支部党支书讲党课制度,鼓励开展普通党员轮流讲党课。

4. 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围绕本月主题,结合支部实际和党员岗位职责,引导本支部广大党员展开学习讨论,进一步相互交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三、基本要求

各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精心准备学习材料,认真组织实施,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也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果,真正做到学习入心、入脑。积极通过学习强国提升理论水平。特色党日、组织生活会需用会议记录本及时记录,学院将安排不定期抽查。

 

联系人:庞灿楠

电 话:027-8754365615972118227

邮 箱:pcn-hust@qq.com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委员会

                              2021118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1.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https://www.12371.cn/2018/11/25/ARTI1543146320637564.shtml

 

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https://djyj.12371.cn/2021/05/17/ARTI1621217613701478.shtml

 

3.习近平: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https://www.12371.cn/2021/10/09/ARTI16337846569104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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